******限公司 绿化养护及勤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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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及勤杂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原招标文件中的关于项目负责人要求③的具体要求更正如下:
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一合同在40万以上且包含绿化服务在内的物业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现更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一合同在40万以上的绿化养护业绩或包含绿化服务在内的物业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本项目的原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服务业绩要求关于荣誉部分更正如下:
原要求:“投标单位自****-**-**日以来,所服务的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本项最多得5分。”
现更正为:“投标单位自****-**-**日以来,所服务的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3分;获得过“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投标单位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奖项的每有1个得3分;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奖项的每有1个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本项最多得5分。”
3、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4、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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