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限公司 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限公司 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日 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限公司 (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2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女士 0598-**** |
项目概况
******限公司 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限公司 (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024-1
项目名称:*********限公司 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1 | ******限公司 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 1项 | 8.9万元 | 详见标书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赖先生 | 0598-**** |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0万元 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限公司 (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方式:*********限公司 登记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限公司 开标室(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89号农机管理中心教学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限公司 开标室(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89号农机管理中心教学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名 ******限公司
开 户 行:***
帐 号:********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限公司
地 址:***-9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tp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