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结果公告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66
二、项目名称:***、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
供应商名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57,668.69(元)
评审总得分:***.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
工程类
名称:***、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B****办公用房施工)
施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化工石油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施工(特殊设备除外);消防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照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废旧黑有色金属回收、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及客户现场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证号:*******4615、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寻蓝春、贾丽娜、胡俊国、朴健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调解中心旧楼维修改造(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维修改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额8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