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CG-2024- ******产公司 高桥湾、新河河口站点无人收费地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产公司 高桥湾、新河河口站点无人收费地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采购日期:****-**-**日15时00分
最高限价:********* 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号电子商务产业园5号楼7层7003室
成交价:********* 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雷达、车牌识别摄像机等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谈判小组名单:***、王玲、李海洋
采购人名称:*********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536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33
监督部门:*********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公示期限:****-**-**日 至****-**-**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 ******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县 ******任公司
安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