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公共管线110KV高压电缆等设备(KLFCG241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公共管线110KV高压电缆等设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 ******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公共管线110KV高压电缆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投标方应按第五章体提供的规范书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110kV XLPE电缆及其附属设备、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交货期:***。
2.3 交货地 ******限公司 (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110kV及以上等级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的电缆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下午3:***:***)。
4.2 发售地点:***-22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 ******限公司 邮箱:********* 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本,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限公司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限公司 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 ******销公司 六楼602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招标 ******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22 电话:****160、0772-**** 项目咨询联系人:*** 电子邮件:********* 126.COM |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