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第四包)三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饮料、酒精及精制茶/饮料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日 16:*** |
开标时间 | ****-**-**日 09:***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帆 | ||
项目联系电话 | ****738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5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程帆,****738 |
******限公司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副食品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HLZXZ-W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7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738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牛奶饮料类(12个月)
二、开标时间:****-**-**日 09:***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LZXZ-W1001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0万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按照甲方日常采购副食品的比例和供应范围,拟划分为4个包组织,其中:***(12个月)。
注:***。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采购网(ccg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网(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技术、卫生、安全和环境保障标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项目九部
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三点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技术、卫生、安全和环境保障标准,具备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qt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