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谷 ******限公司 固镇县电商物流冷链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固镇县电商物流冷链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GN2024-Z20-010
一、项目编号:***-Z20-010
二、项目名称:***(二次)
三、中标信息
1.中标单位名称:*********任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二楼
3.中标金额:***(园区内包含电商企业入驻面积)前三年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10元/平方米/月。剩余期限按每年3%幅度递增。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二次) 服务范围:***.9万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包括约0.3万平方米冷库)、电商中心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本项目为电商物流中心资产运营管理单位招标,服务内容为招商、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 服务时间:***,自双方签订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计算(项目一期、二期按不同交付时间分开计算)。合作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供应商完成各项指标无异议时,在同等条件下,该合同可以续签5年。 服务标准:***。 |
五、公告期限:***(****-**-**日至****-**-**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一楼
联系方式:****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光祖
电话:****101、****214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