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溪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盖洋至湖上段)答疑纪要[第(1)次]
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溪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盖洋至湖上段)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0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溪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盖洋至湖上段)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补充通知:
一、相关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80000元(含暂列金38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194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0万元 以下(**0万元 )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施工工期修改为:***。
4.图纸及控制价文件等已上传,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二、本补充通知一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与修改后的招标文***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fujian.****.cn)、***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sm.****.cn/smwz/)、明溪县人民政府网(fjmx.****.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