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市城建服务中心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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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 ******限公司 | 内江市东兴区甜城港湾1111号 | 513,2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江市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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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市城建服务中心采购服务 | 市城建服务中心采购服务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管理服务;完成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采集、评价工作;完成在建项目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监督竣工档案审核及归档。(二)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工作方面(1、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在承担管辖范围内建筑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消防施工质量、工地扬尘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2、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和巡查,并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市城建服务中心。3、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抽查和巡查,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市城建服务中心。4、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审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现场勘探等工作。5、协助市城建服务中心对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消防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开展消防验收前的查验等监督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出现工作人员中途离职等造成职位空缺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补充服务人员;按时保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 513,200.00 |
杨先绪、胡春华、黄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即内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任公司
地址:***路四季康城12号楼【幢】无单元2层2-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 ******任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