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GE1.5T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GE 1.5T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金额大写:***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周期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 ******限公司 | GE 1.5T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3年 | 27 ****** 00 | 83 ****** 00 |
合同履行日期:****-**-**日
履行期限:****-**-**日至****-**-**日止
地点:***
方式:***
付款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日
甲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限公司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5-2185
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信息来源:***://ccgp-hu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