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类采购项目(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晋江区域)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01]qzb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类采购项目(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晋江区域)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描述有误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合同包1:(二)项目要求:***、备注:***复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提供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考试车备案信息清单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改为:
提供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批复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提供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考试车备案信息清单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
2、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合同包2:(二)项目要求:***、备注:***复文件或提供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考试车备案信息清单等证明材料;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改为:
提供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批复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提供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考试车备案信息清单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
3、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合同包2 技术部分评分
5.车辆数量 | 3.00 | 磋商供应商拟配置的用于考试车辆数量23辆(不含)以上的得3分;拟配置的车辆数量21辆(不含)至23辆(含)得2分;拟配置的车辆数量19辆(不含)至21辆(含)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供应商自有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改为:
5.车辆数量 | 3.00 | 磋商供应商拟配置的用于考试车辆数量25辆(不含)以上的得3分;拟配置的车辆数量23辆(不含)至25辆(含)得2分;拟配置的车辆数量21辆(不含)至23辆(含)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供应商自有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1
泉州市博捷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