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纳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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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南路21号 | 1,09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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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纳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 详见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 提交相关成果的内容及格式等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 号)、《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及国家、四川省对该工作的最新标准和要求,能满足论证、举证、核实和审核的需要, 以最终通过报部审核为准。 | 以部、省、市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要求为准 | 提交相关成果的内容及格式等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 号)、《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及国家、四川省对该工作的最新标准和要求,能满足论证、举证、核实和审核的需要, 以最终通过报部审核为准。 | 1,090,000.00 |
丹晓萍、胡建华、邱登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采购网查询。
成交供应商:*********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57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院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鱼塘街道希望大道430号11幢1层1单元103号
联系方式:****5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584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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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