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增补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 2024-04-0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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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增补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K-****0010-1采购人(全称):***(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2)项目名称:***(3)采购计划编号:***-****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增补项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具体见采购需求1109920
合计金额小写:***:***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因学校服务范围增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物业服务合同(政府采购编号CSCG-GK-****0028-1)”的基础上增加:***,器材管理员1人。

2、服务费用: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1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福利,管理费,税金(6%)

宿舍管理员:****4460元/人.月

4460

12个月

53520

2

器材管理服务

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福利,管理费,税金(6%)

器材管理员:****4700元/人.月

4700

12个月

56400

合计

109920

3、附件:《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物业服务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履行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限公司 :********1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按主合同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主合同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主合同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国际社区近湖一路1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46号滨湖嘉园物业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法定代表人:肖祥华
委托代理人:李慧敏委托代理人:刘磊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附件列表: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物业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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