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平市重点场所监控系统工程(23-12)结算服务 |
采购项目编码 | ************4 |
项目业主名称 | 开平市公安局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合同名称 | 开平市重点场所监控系统工程(23-12)结算服务 |
合同编号 | ************4 |
合同总金额 | 800.00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项目建设地址:***、翠山湖天平村出租屋、东汇城对面汇源村出租屋等地;开平市重点场所监控工程的人脸识别抓拍枪机、交换机、监控箱、自恢复开关、电源避雷器、网线等工程进行项目结算审核,应本着为业主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项目建设过程的结算工作,出具工程结算报告,与甲方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解答甲方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提出的有关问题。资金投入1 ****** 00元。中介机构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审核编制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勘察现场,确保工程量和工程结算审核的正确性。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主动派人联系建设单位商洽合同事宜,否则视为同意取消其中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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