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文件澄清
标段名称:***(国债)
1、原招标文件内容中招标编号不一致,现对招标编号作出统一,招标编号为:*******-**-**4。
2、非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示与注册造价师所在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营业执照及造价师证书扫描件。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给本项目唯一一家投标单位提供服务,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对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暗标格式作出调整。
现已将澄清后招标文件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招标文件并按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