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彭白路等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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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1栋9层913号 | 1,48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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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2024年彭白路等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对彭州市彭白路、金彭东路、金彭中路、金彭东路西路沿线等区域进行立面美化、路面改造、设施完善等品质提升。 | 1.在进行环境品质提升前,对甲方指定的区域进行摸底排查,结合周边环境,对立面风格、绿化节点、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一体化设计提升并出具综合设计方案,达到符合实际、美观实用,提升整体环境品质的效应。2.在开展环境品质提升前,对区域设计方案提出预算、改造提升实施计划等,并出具完整实施方案。3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在实施计划内,完成区域改造提升。4.投标人在履行服务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区域进行有序工作,减少城市交通负担。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并服从采购人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6.投标人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因工作人员不按规范进行工作导致的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响应,并在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8.投标人应完成一处,登记一处,项目实施前、中、后都应拍照记录,进行存档管理。9.设计方案应符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地考察标准、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有关标准的同时,突出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中的“示范区”标杆特质。 | 240天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488,000.00 |
李博、范彩霞、李琳、王朝东、韩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8500元,在领取 ******理公司 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3975[2024]00117;预算品目:*******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预算金额:***,5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元。 投诉受理单位:***,即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9楼
联系方式:***-****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转8011
四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