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一、将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价格分”的详细描述原文为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1保洁服务得分+投标报价2剩余人员岗位得分,1.保洁服务8分:***,本项报价以保洁服务室内每平方米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保洁服务室内每平方米报价不超过2.8元/平方米,超出2.8元/平方米报价无效,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1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100%。2.剩余人员岗位12分:***,本项报价以每个岗位每月的管理费及税费作为报价,管理费及税费报价不超过每个岗位每月工资的6.4%,超出6.4%报价无效,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2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100%。(统一报价下浮率)更改为:***.保洁服务8分:***,本项报价以保洁服务室内每平方米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保洁服务室内每平方米报价不超过2.8元/平方米,超出2.8元/平方米报价无效,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保洁服务投标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100%。2.其他人员岗位(不含保洁服务)12分:***,本项报价以每个岗位每月的管理费及税费的比例作为报价,管理费及税费报价不超过每个岗位每月工资的6.4%,超出6.4%报价无效,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管理费及税费的比例投标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100%(其他人员岗位(不含保洁服务)报价为同一个统一的报价比例)。二、新增分项报价表附表(见系统中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附件)。具体修改内容详见系统中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和本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更正为:****-**-** 1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更正为:****-**-** 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联系方式:***-****(2)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资阳市民服务中心4楼4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