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年度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4年度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03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4年度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 10:*** 延期开标时间:*******-**-**日 1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计分说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提供项目业绩范围至少同时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的检测内容),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计分说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提供项目业绩范围至少同时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的检测内容),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617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30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617 电子邮箱:****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