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安置房EPC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安置房EPC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中:
原文 | 修改为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
2、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任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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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