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修改、更正|招标公告]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 |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33 |
标段(包)名称 |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33001 | ||
特殊事项描述 |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中“企业业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正文修改为如下内容:***(指交工验收时间为****-**-**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0万元 的普通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普通干线公路是指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下同。2、预防养护工程内容须含3厘米及以上路面摊铺,下同;3、企业业绩应在“***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内容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中“主要人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正文修改为如下内容:***(1名):***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0万元 的普通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路面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1名):***。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0万元 的普通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路面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内容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 ||
监督部门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 |
招标人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24-**** |
邮箱 | zzhw ****** 126.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4-**** |
邮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