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ZJC-****-**-**
项目名称:*********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2024年4月铸铁材料集中招标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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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2024年4月铸铁材料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 2024年4月铸铁材料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提升工程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铸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节点工程三工区:***+705-ZFK7+705、西辅道起止桩号YFK5+725-YFK7+725,路段全长2.0km,主要施工内容为:***,裕华路互通西辅道桥一座及相应的两座人非天桥,以及配套的照明、交通、管线及配套附属工程等。辅道辅路沿主路两侧设置,单侧宽度16.5米,均采用双向4车道、城市主于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钢箱梁变宽桥梁,桥梁总长347m,标准宽度采用9.5m、15.75m;人非天桥位于辅道桥梁两侧,与辅道桥并联,整体采用钢箱梁结构。 项目地址:*** (2)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提升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三工区:***-裕华路段、左、右幅共1.42km(ZFK6+995~ZFK7+705、YFK7+015~YFK7+725),掉转车道道路393m(K0+060-K0+304、K0+811-K0+960),东北辅道769m(K0+000-K0+769.48),西北辅道463m(K0+000-K0+463.103),慢行通道560m(K0+000-K0+560)。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 项目地址:*** 本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投标物资生产厂家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近3年内(2021年至2023年)有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二级单位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月 16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整标300元(不提供发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投标人应于****-**-**日14:***,备注栏填写“**(投标人名称)**物资**项目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日14:*******8@qq.com,(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物资**项目**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 号:********2835 开 户 行:*********限公司 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银行代码:****1316。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22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103 电子邮箱:****8@qq.com 工区联系人及电话:
******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代章) ****-**-**日 附表:***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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