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南滨路片区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NB4~NB11分区)答疑补遗文件
弹子石、南滨路片区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NB4~NB11分区)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弹子石、南滨路片区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NB4~NB11分区)”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我公司错过了这次踏勘,请问还能自行去踏勘现场拍照吗?投标有效吗?
回复:***,但踏勘情况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体现。
问题2:***“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定后填写。
问题3:***,项目经理承诺中:***[提示:***~30 日]内,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日内”多出了“[提示:***~30 日]”,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回复:***“[提示:***~30 日]”删除,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4:***,业绩为“排水工程”可否
回复:***:“其他工程(市政排水管网工程)”。
问题5:***,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 ******的公司 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问题6:***:*****0万元 及以上的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业绩要求工程造价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7:***、综合管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回复:***,市政排水管网工程造价金额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业绩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遗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业绩规模要求”及“5.3.2业绩规模要求”中的“工程造价:**0万元 及以上”修改为:“工程造价:**0万元 及以上”。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64万元整”。
3、将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第2.3条中“[提示:***~30 日]”删除。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共 5 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5元(大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76元(大写:***),暂估价为:****.00元(大写:**肆万元 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估价必须按发布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图纸随本通知一并发布。
7、本项目合同部分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8、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 4 月28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注:***,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