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器具及物品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器具及物品购置)招标人为香河县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工器具及物品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气象观测站。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恢复、业务平台重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和观测设备五个项目。 2.2招标范围:***:***。 供货安装周期:*******-**-**日。 合同估算价:*****4万元 。 质量标准:***。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 3.2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6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 17:***(北京时间,下同),***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 投标人应在截止***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香河县气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地址: | 香河县淑阳镇新华街1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65200 | 联系人: | 赵春森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0316-**** | 电话: | 03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z ****** 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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