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福临家纺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 2024-04-1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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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 ******限公司 等16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 ******限公司 等16户

所在地:***

债权总额:***,**7万元


债权情况:***

拟对 ******限公司 等16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39,**7万元 ,其中:***,**2万元 ,利息28,**5万元 ,代**9万元 (利息计算截至****-**-**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债务人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债权总额

保证人

抵押物

1

******限公司

179.19

227.40

2.59

409.19

******限公司 、 ******限公司 、李晓黎、岳建兴、李丽、马子男、赵晓蕾

2

******限公司

450.00

575.63

4.98

1,030.60

******限公司 、 ******限公司 、金宗伦、赵秀艳、刘炳锋、张娟、裴继光、田丽娟

3

******限公司

298.00

489.64

4.22

791.86

******限公司 、王玉泉、郭爱萍、孟兆义、栾君

4

高密 ******限公司

430.00

1,214.34

4.69

1,649.02

赵泰祥、李玉芹

高 ******限公司 名下土地抵押,地号为018-004-0198号

5

******限公司

300.00

234.52

3.20

537.73

******限公司 、 ******限公司 、青州市 ******限公司 、王爱云、李国周、郝兴富、文继军、文继功、郭新娥、张培星

6

******限公司

798.56

970.80

8.38

1,777.74

******限公司 、李政阳、张伟伟、李学武、刘志清

******限公司 名下土地和房产抵押,土地证号:***(2006)第G001号;房产证号:*******号。

7

******限公司

949.74

1,183.47

8.48

2,141.70

闵凡奎、丁海燕、王洪健、冯新、 ******限公司

8

******限公司

490.00

680.61

2.52

1,173.13

青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吴连江、赵志玲、徐小一、脱丽丽、牛淑斌、季尚平

9

******限公司

300.00

575.25

8.19

883.43

******限公司 、郭士德、张传云、 ******限公司

10

******限公司

398.00

472.67

4.30

874.97

王建霞、解靖华、解敬国、田瑞梅、 ******限公司 、青 ******任公司

11

******限公司

1,750.00

1,821.26

7.14

3,578.40

青 ******任公司 、文继功、郭新娥、山东 ******限公司 、山 ******限公司 、山东永力 ******限公司 、王建军、文继军

12

山东 ******限公司

860.00

1,486.03

7.94

2,353.96

山 ******限公司 、 ******限公司 、王晴、周凯、闫建春

王晴名下青林证字(2014)第7号林权提供抵押;王宗民名下青林证字(2014)第10号林权提供抵押。

13

******限公司

510.18

1,434.68

-

1,944.86

高 ******限公司 、杨连照、单纪梅、杨连强、孙梅连

14

******限公司

278.94

287.91

3.59

570.44

青州亿 ******限公司 、朱新民、韩玉花、朱爱民、史玉梅、牟永庆、倪太慧

15

******限公司

1,500.00

6,135.42

11.68

7,647.10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刘兰奇、卢家凤

16

******限公司

1,693.99

10,307.52

-

12,001.51

信用

抵押物已被原债权人处置。

总计

-

11,186.62

28,097.15

81.89

39,365.67

-

-



第一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9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 ******限公司 、 ******限公司 、李晓黎、岳建兴、李丽、马子男、赵晓蕾。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9万元 ,**0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9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潍城区北关街办北西夏庄村;法定代表人李晓黎;**0万元 ,其中 ******限公司 出资900万,占比90%,李晓黎出资100万,占比10%;公司主营生产、销售:***(不含棉纺纺纱)、工艺品、化纤产品、服装鞋帽(以上范围不含印染);销售:***、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建设路206号;法定代表人王玉珍;注册资金10.26万美元, ******限公司 100%出资;公司主营加工纯棉、涤棉、针织、化纤毛毯织物等床上用品,销售本公司加工的产品;从事纯棉布、涤棉布、色织布、印花布、毛毯等各类织物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二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360号泰华商务大厦1410室;法定代表人李晓黎;**0万元 ,其中 ******限公司 **5万元 人民币,占比90%,**5万元 人民币,占比10%;公司主营销售:***、化纤产品、轻工产品、工艺品;国家允许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但国家禁止的除外,须凭许可证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

李晓黎,女;马子男,男;赵晓蕾,女,系马子男之妻;岳建兴,男;李丽,女,系岳建兴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05民初1109号判决,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二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 ******限公司 、 ******限公司 、金宗伦、赵秀艳、刘炳锋、张娟、裴继光、田丽娟。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0万元 ,**3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8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以南金马路以东金马国际商务大厦B区1208室;法定代表人金宗伦;**0万元 ,**0万元 ,持股90%,**0万元 ,持股10%;公司主营装饰工程施工;销售装饰材料。该公司于****-**-**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以北新华路以东吉祥大厦A区1312室;法定代表人刘炳锋;**0万元 ,由刘炳锋100%出资;公司主营销售:***、衣柜、五金交电、劳保用品、钢材、办公用品、铝合金型材、塑钢窗。该公司于****-**-**日因决议解散被注销。

(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游麟小区东南首办公楼1-2层;法定代表人王广岱;**0万元 ,其中田丽娟出资120万,占比60%,王广岱出资80万,占比40%;公司主营销售:***(不含水泥生产)、钢材、木材(不含木片)、建材、五金机电、复合井盖、下水箅子;建筑钢材拉伸、调直。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炳锋,男;张娟,女,系刘炳锋之妻;金宗伦,男;赵秀艳,女,系金宗伦之妻;裴继光,男;田丽娟,女,系裴继光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705民初407号民事判决,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三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 ******限公司 、王玉泉、郭爱萍、孟兆义、栾君。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0万元 ,**4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2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平日路夏庄路口200米;法定代表人王玉泉;**0万元 ,**0万元 ,占比83.33%,**0万元 ,占比16.67%;公司主营纺纱(不含棉花加工)、织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北环路夏庄加油站东侧;法定代表人栾君;**0万元 ,其**0万元 ,占比70%,**0万元 ,占比30%;公司主营加工销售木器;制作、销售、安装门窗;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玉泉,男;郭爱萍,女,王玉泉之妻;孟兆义,男;栾君,女,孟兆义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均已作出生效判决,案号分别为:(2017)鲁0705民初1570号、(2017)鲁0705民初1571号,判决由债务人龙腾纺织承担还款责任,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四户 高密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高密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高 ******限公司 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赵泰祥及李玉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0万元 ,利息1,**4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9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高密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驻地;法定代表人赵泰祥;**0万元 ,**5万元 ,占比85%,**5万元 ,占比15%;企业所属行业为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主营加工销售羊毛衫和针织服装,刺绣;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该企业状态显示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赵泰祥,男,汉族,高密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李玉芹,女,汉族,系赵泰祥之妻。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高 ******限公司 所有的土地一宗,地号为018-004-0198号,坐落于高密市柴沟镇商贸街以南、金诺路以西,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面积18713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物已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于****-**-**日作出的(2015)奎商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判决如下:***、被告高密 ******限公司 偿还 ******限公司 **0万元 及相应利息;二、被告赵泰祥、李玉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对被告高 ******限公司 所有的位于高密市柴沟镇商贸街以南金诺路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004-0198)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五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 ******限公司 、 ******限公司 、青州市 ******限公司 、郝兴富、李国周、王爱云、文继功、郭新娥、文继军、张培星。该债权已诉讼确权。

截止基准日,**0万元 ,**2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0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黄楼镇北霍村;法定代表人王爱云;**0万元 ,**0万元 ,占比80%,**0万元 ,占比10%,**0万元 ,占比10%;公司主营矿物元素(1):***。(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磷酸钠、磷酸钙、过磷酸钙、非饲料级氯化钙、聚合氯化铝净水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二路东首;法定代表人郝兴富;**0万元 ,其**0万元 ,占比70%,**0万元 ,占比30%;公司主营齿轮.齿轮箱.机械配件.液压件.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生产销售,钣金.铆焊.工程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 ******限公司 、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海岱北路4333号;法定代表人文继军;**0万元 ,其**0万元 ,占比74%,**0万元 ,占比26%;公司主营钢结构制造;工业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机械租赁、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青州市 ******限公司

青州市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一路;法定代表人张培星;**0万元 ,由张培星100%出资;公司主营帘子布、帆布、线绳生产、销售,废旧塑料(不含危险废物)收购销售(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四)自然人保证人

郭新娥,女;郝兴富,男;李国周,男;王爱云,女;文继功,男;文继军,男;张培星,男。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705民初7252号判决,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6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 ******限公司 、李政阳、张伟伟、李学武、刘志清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限公司 以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6万元 ,**0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8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以北新华路以东吉祥大厦A区1208;法定代表人李政阳;**0万元 ,**0万元 ,占比90%,**5万元 ,占比5%,**5万元 ,占比5%。公司主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环保设备、电子设备、阀门管道、木材、钢材、建材、陶瓷洁具、不锈钢制品、仪器仪表、焦炭、铁矿石、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洗化用品、珠宝玉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电脑耗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中段;法定代表人李学武;**0万元 ;公司主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品、洗化用品、纯碱、小苏打、五金交电、自行车、摩托车、家电、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小包装食盐、零售卷烟、雪茄烟。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为:***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李学武

83.90%

419.5

419.5

2

单保杰

4.80%

24

24

3

李保东

4.1%

20.5

20.5

4

丁敏

3.6%

18

18

5

聂淑荣

3.6%

18

18

(二)自然人保证人

李政阳,男;张伟伟,女,李政阳之妻;李学武,男;刘志清,女,李学武之妻。

四、抵押物情况

土地情况:*********限公司 ,土地证号潍国用(2006)第G001号,坐落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中段路北,土地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使用面积2497平方米。

房产情况:*********限公司 所有,房产证号潍房权证滨海字第****号,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以北1号楼,总层数3层,总建筑面积 ****** 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结构砖混。

五、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05民初168号判决,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七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4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 ******限公司 、王洪健、丁海燕、闵凡奎及冯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确权。

截止基准日,**4万元 ,利息1,**7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8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盛世华庭二期小高层5-14号;法定代表人闵凡奎;**0万元 ,其**0万元 ,占比95.24%,**0万元 ,占比4.76%;公司主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闭口钢桶.开口钢桶生产销售,铁桶.塑料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弥河镇赤涧村;法定代表人王洪健;注册资金68万美元,其 ******限公司 出资47.6万美元,占比70%,韩国申泰锡先生出资20.4万美元,占比30%;公司主营农产品初级加工及销售;水果、蔬菜、生鲜肉、水产品的冷藏、保鲜及销售。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洪建,男;丁海燕,女,王洪建之妻;闵凡奎,男;冯新,女,闵凡奎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705民初7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大东工贸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 ******限公司 、王洪健、丁海燕、闵凡奎、冯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第八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青 ******限公司 (已更名为 ******限公司 )、青 ******限公司 、 ******限公司 、吴连江、赵志玲、徐小一、脱丽丽、牛淑斌、季尚平。

截止基准日,**0万元 ,**1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2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心路与东方北路交叉口东南角;法定代表人吴连江;**0万元 ,**0万元 ,占比50%,**0万元 ,占比50%;公司主营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青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弘德路1667号;法定代表人徐小一;**0万元 ,**5万元 ,占比99.5%,**5万元 ,占比0.5%;公司主营包装材料及包装机械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青 ******限公司

青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办事处西十里社区东坝工业路;法定代表人季尚平;**0万元 ,**4万元 ,占比97.14%,**6万元 ,占比2.86%;公司主营真空镀铝膜加工、销售,聚酯薄膜、聚丙烯薄膜销售。

(三)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8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0万元 ,**0万元 ,占比80%,**0万元 ,占比20%;公司主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纸制品包装材料、铝箔包装材料的销售。

(四)自然人保证人

吴连江,男;赵志玲,女,吴连江之妻;徐小一,男;脱丽丽,女,徐小一之妻;牛淑斌,男;季尚平,女,牛淑斌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我分公司已于2024年2月将主从债务人诉至青州市人民法院,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在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第九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 ******限公司 、 ******限公司 、郭士德、张传云。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0万元 ,**5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9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W;注册地址为青州市高柳镇阳河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兴升;**0万元 ,由郭兴升100%出资;公司主营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销售。许可项目:***。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庙子镇杨家庵村村北;法定代表人石志亮;**0万元 ,**0万元 ; ******限公司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石灰;销售建筑材料。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石志亮

75.5%

7550

7550

2

田海霞

17%

1700

1700

3

孙洪江

7.5%

750

750

(二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寿光市台头镇政府驻地(农行北200米路西);法定代表人王福祥;**0万元 ,**0万元 ,占比80%,**0万元 ,占比20%;公司主营加工、销售:***;废砂浆分离;销售:***、化工产品。

(三)自然人保证人

郭士德,男;张传云,女,系郭士德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705民初394号判决;****-**-**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705民初396号判决, ******限公司 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十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 ******限公司 、 ******限公司 、王建霞、解靖华、田瑞梅、解敬国。

截止基准日,**0万元 ,**7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0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青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王桑路口北300米);法定代表人解秀梅;**0万元 ,由解秀梅100%出资;公司主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方便食品(其它方便食品).糕点(油炸类糕点)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黄楼镇大刘庄村;法定代表人解敬国;**0万元 ,**0万元 ,占比85.71%,**0万元 ,占比14.29%;公司主营酱卤肉制品生产、销售。

(二 ******限公司

现该企业已更名为青州 ******限公司 ;其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驼山北路688号;法定代表人文继功;**0万元 ;经验范围为工程担保。

(三)自然人保证人

解靖华,男;王建霞,女,系解清华之妻;解敬国,男;田瑞梅,女,系解敬国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705民初7254号判决,判 ******限公司 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0万元 及相应利息(包括2016年0919第42号、2017年0222第64号、2017年0329第47号、2017年0425第101号四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以及2016年0219第45号《银行承兑协议》、2016年0217第1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年0304第6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4年0415第14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山东 ******限公司 、山 ******限公司 、山东永力 ******限公司 、 ******限公司 、王建军、文继功、郭新娥、文继军。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1,**0万元 ,利息1,**6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4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 ******限公司 、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海岱北路4333号;法定代表人文继军;**0万元 ,**0万元 ,占比74%,**0万元 ,占比26%;公司主营钢结构制造;工业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机械租赁、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 ******限公司

山东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海岱北路2888号;法定代表人王来营;**0万元 ,**0万元 ,占比70%,**0万元 ,占比30%;公司主营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升降机制造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混凝土泵及配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不得经营)。

(二)山东永力 ******限公司

山东永力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寿光市临港工业园渤海大道以南规划电厂路以西;法定代表人文继成;**0万元 ,**0万元 ,占比98%,**0万元 ,占比2%;公司主营起重机械、起重机械配件、钢构件的制造、销售;混凝土泵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三)山 ******限公司

山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海岱北路3333号;法定代表人王建军;**0万元 ; ******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营石油钻井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配件、往复泵及配件的制造、销售以及研发、设计与技术服务,变电站构架、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高速公路护栏、钢结构、矿场输送设备、食品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粗铜、电解铜、无氧铜杆及铜制品、铝、电解铝、铝合金制品的销售,电机、减速机的生产、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修井工程施工,石油天然气和矿山勘探工程施工服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油管、套管、钻杆的探伤、保养及租赁,设备、房屋租赁,重油、燃料油、特种基础油、润滑油、渣油、混合芳烃销售,石脑油、石油原油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1

王建军

42%

**0万元

**0万元

2

王建国

31%

**0万元

**0万元

3

王建民

27%

**0万元

**0万元

(四 ******限公司

现该企业已更名为青州 ******限公司 ;其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驼山北路688号;法定代表人文继功;**0万元 ;公 ******任公司 ;经验范围为工程担保。

(五)自然人保证人

王建军;文继功;郭新娥;文继军。

四、诉讼执行情况

潍坊银行诉永力钢构偿还2016年0219第45号《银行承兑协议》、2016年0217第1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年0304第6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4年0415第14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利息由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并获得胜诉判决:***,青州 ******限公司 、山东 ******限公司 、山 ******限公司 、文继功、郭新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2016年0919第42号、2017年0222第64号、2017年0329第47号、2017年0425第101号四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从债务,我分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第十二户 山东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山东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该债权由王晴名下青林证字(2014)第7号林权提供抵押、由王宗民名下青林证字(2014)第10号林权提供抵押;保证人山 ******限公司 、 ******限公司 、王宗民、王晴、周凯、闫建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0万元 ,利息1,**3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4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唐北峪村;法定代表人王宗民;**0万元 ,其中王晴认缴出资占比90%,刘奇认缴出资占比10%;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谷物种植,主营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咨询、转让;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苗木种植;农家乐观光旅游;农用机械、农具、化肥的销售;水产品、家禽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培育、销售;荒山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日,中民农林因决议解散,向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日,中民农林被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 ******限公司

山 ******限公司 成立于****-**-**日;曾用名潍 ******限公司 、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亚东街189号;法定代表人王宗民;**0万元 ,其中王宗**6万元 ,占比99.52%,**4万元 ,占比0.48%;公司主营研发、生产、销售:***(磷酸铁锂、锰酸锂、锰酸锂+三元)及材料、不间断电源;销售:***、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经营国家允许的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限公司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二路3677号;法定代表人闫建春;**0万元 ,由闫建春100%出资;公司主营风力发电塔架、电力铁塔及器材、矽钢片、铁芯、硅钢片、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矿灯、消防应急灯、路灯、输配电设备、绝缘制品、其他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

周凯,男;王晴,女,系周凯之妻;王宗民,男,现已过世;闫建春,女,系王宗民之妻。

四、抵押物情况

一是王晴名下林权,权证证号为青林证字(2014)第7号,该林地位于青州市庙子镇南崔崖村,面积775.5亩,该林地林种为经济林。

二是王宗民名下林权,权证证号为青林证字(2014)第10号,该林地位于青州市庙子镇唐北峪村,面积 ****** 8亩,该林地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阔叶混、榛子、红豆杉等。

王宗民于****-**-**日已死亡,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闫建春、女儿王晴、儿子王晟任,因王晟任尚未成人,其母闫建春作为法定代理人在庭审中放弃了王晟任对王宗民遗产的继承权。即林权目前发生所有权转移,归属于配偶及女儿,在继承范围内对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诉讼执行情况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705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十三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8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高 ******限公司 、杨连照、单纪梅、杨连强、孙梅。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8万元 ,利息1,**8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长丰街(西)1326号29幢15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杨连照;**0万元 ,由杨连照出资1600万,占比80%,单纪梅出资400万,占比20%;公司主营销售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纺织品、办公用品、茶具、工艺品、家具、小家电;加工服装(不含印花、染色及水洗工艺);汽车美容(不含机动车维修);农作物种植、花卉种植;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该公司已经于****-**-**日被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高 ******限公司

高 ******限公司 成立于****-**-**日;英文名Gaomi Liqiang Kid Clothing Co., Ltd.;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永安路北首;法定代表人杨连强;**0万元 ,**0万元 ,占比66.67%,**0万元 ,占比33.33%;公司主营零售童装、童鞋、婴幼儿用品及儿童用品。

(二)自然人保证人

杨连照,男;单纪梅,女,系杨连照之妻;杨连强,男;孙梅,女,系杨连强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潍坊银行于****-**-**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 ******限公司 诉名匠商贸及各保证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潍商初字第200号判决予以确权。因主从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十四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4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青州亿 ******限公司 、朱新民、韩玉花、朱爱民、史玉梅、牟永庆、倪太慧。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4万元 ,**1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9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青州市尧王山东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朱新民,公司注册资**0万元 ,实收资**0万元 ,由朱新民100%出资;光大黄金主要从事黄金制品、铂金制品、银制品销售、维修、翻新,钟表、工艺品(文物除外)、服装鞋帽、文体用品、家电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青州亿 ******限公司

青州亿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青州市玲珑山北路2199号,法定代表人牟永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亿利达汽车主要从事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上海大众品牌),摩托车、拖拉机及零部件销售,新旧汽车置换,汽车美容及保养,车辆信息咨询服务。

(二)自然人保证人

朱新民,男;韩玉花,女,朱新民之妻;朱爱民,男;史玉梅,女,朱爱民之妻;牟永庆,男;倪太慧,女,牟永庆之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原债权人潍坊银行将 ******限公司 、青州亿 ******限公司 、朱新民、韩玉花、朱爱民、史玉梅、牟永庆、倪太慧诉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鲁0705民初30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限公司 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青州亿 ******限公司 、朱新民、韩玉花、朱爱民、史玉梅、牟永庆、倪太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十五户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0万元 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刘兰奇、卢家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1,**0万元 ,利息6,**2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8万元 。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239号正晨工贸1号1号,法定代表人卢家国,**0万元 ,**0万元 ,占比95%,**0万元 ,占比5%;国瑞药品主要从事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消杀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工商登记相关事项,国瑞药品的经营期限****-**-**日至****-**-**日,状态为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 ******限公司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南关街办徐家村(宝通街中段),法定代表人李法启,公司注**0万元 ,实**0万元 ;杰顺雨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李法启

(股权冻结)

62.2642%

660

660

2

肖传强

18.8679%

200

200

3

李茂文

18.8679%

200

200

(二 ******限公司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上口镇西方吕村南,法定代表人刘兰尊,**0万元 ,**0万元 ,企业所属行业为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主要从事销售:***、瓦楞原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刘兰尊

49.23%

**0万元 人民币

-

2

张丽

16.92%

**0万元 人民币

-

3

刘兰顺

16.92%

**0万元 人民币

-

4

王思凤

16.92%

**0万元 人民币

66万人民币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工商登记相关事项鑫源纸业的经营期限****-**-**日至****-**-**日,该企业已于****-**-**日注销。

(三 ******限公司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东街37号,法定代表人李法林,**0万元 ,**0万元 ;海通贸易主要从事售:***、装饰材料、纸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工具、机电产品、服装鞋帽、汽车配件、箱板纸、瓦楞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和限制经营项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刘兰尊

62.5%

500万元人民币

500万元人民币-

2

刘兰顺

37.5%

300万元人民币

300万元人民币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工商登记相关事项海通贸易的经营期限****-**-**日至****-**-**日,登记状态为开业。

(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兰奇,男;卢家凤,女。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潍坊银行将主债务人及各保证人诉至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中院于****-**-**日作出(2013)潍商初字第173号判决,判决 ******限公司 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各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十六 ******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限公司 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9万元 及相应利息,本项目担保类型为抵押,抵押物处置完毕,以资抵债。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1,**9万元 ,利息10,**2万元 (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二、债务人情况

******限公司 于****-**-**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朱庆然,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 ******限公司 100%出资; ******限公司 主要从事生产经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除外,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工商登记相关事项, ******限公司 的经营期限****-**-**日至****-**-**日,登记状态为开业企业。

三、诉讼执行情况

2012年, ******限公司 将昌大肥料诉至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并于****-**-**日取得(2012)开商初字第42号判决, ******限公司 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该债权抵押物已处置完毕,以资抵债。




窗体顶端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以债权资产作价出资、其他处置方式等,采用单户处置、整包处置或组包处置(资产包部分债权打包或与其他债权打包)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 ******产公司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分期付款或采取结构化合作处置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日


有效期限:***。


合作意向:***

中国 ******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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