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田泾北段(淀浦河~青浦松江区界)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1QP0002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中山东一路1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宇翔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招标标段名称: | 华田泾北段(淀浦河~青浦松江区界)航道疏浚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华田泾北段(淀浦河~青浦松江区界)航道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招标采用批量招标 (1)浦南运河西段(龙泉港~金汇港)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批复设计断面工程量为32.81万立方米; (2)横沥北段(浏河~嘉定北门)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批复设计断面工程量为12.3万立方米; (3)华田泾北段(淀浦河~青浦松江区界)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批复设计断面工程量为5.98万立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4万元 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8万元 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8万元 ) |
施工工期: | 12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批量招标项目,报名时应同时报名以下施工项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浦南运河西段(龙泉港~金汇港)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报建编号:***;标段号C01)。 2、横沥北段(浏河~嘉定北门)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报建编号:***;标段号C01)。 3、华田泾北段(淀浦河~青浦松江区界)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报建编号:***;标段号C01)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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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4月至2024年4月)至少中标1**0万元 及以上的航道疏浚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例:*******1223 ),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编号 | ||||||||||||||||||||||||||
其他要求: | 1.具有 ******级公司 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级公司 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 具有 ******级公司 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级公司 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分包预留:***,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注:***.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平台。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 00时00分到****-**-**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n),***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萌妹 | 联系电话: | 021-****-802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根据沪财采〔2023〕11号相关规定,若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需承诺中标后将至少40%合同额的采购项目发包给一家或者多家满足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 14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 ||||||||||||||||||||||||||
投标保证金: |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