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 | |||||||
项目名称: | 芦溪县长丰乡盛丰竹木加工厂的机器设备整体转让(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芦溪县长丰乡盛丰竹木加工厂的机器设备整体转让(第二次),挂牌价1,425,248.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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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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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转让设备位于芦溪县长丰乡境内,机器设备详见清单,,起拍价为****元,标的保证金合计为:***。 | |||||||
重要信息披露: | 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日至****-**-**日17:***。 保证金到账时间:****-**-**日17时前到账为准。 网上竞价时间:****-**-**日10:***。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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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以实地展示的状态、外观、结构以及质量等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整体转让,如与评估报告数据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萍恒萍字 ****-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大型综合破碎机、变压器以及配电屏等设备资产现集中存放于芦溪县长丰乡盛丰竹木加工厂,受让方须自行到上述地点拆卸转运变压器等设备资产。 3、受让方须聘 ******卸公司 进行大型综合破碎机和变压器等设备资产的拆卸转运,在拆卸变压器和变压器等设备资产前须制订安全有效拆卸工作方案,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拆卸。不得拆除和破坏其他设备设施,不得破坏厂房的主体结构,在拆除变压器以及配电屏跟转运设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承担标的拆运过程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标的拆运中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责任及赔偿责任。 5、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并凭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定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得承担再次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 6、交易双方签定合同后,转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在30日内拆运完毕所有大型综合破碎机和变压器等设备资产。 7、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方不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受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税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9、交易中心对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000**** 2、 ******限公司 萍乡分公司:***-**** 2、芦溪县长丰乡人民政府:*******167 3、***交易中心芦溪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