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申扎县)项目项目(4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2:***:***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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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2:***:***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2:***:***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申扎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一、招标公告中十、注意事项 10.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现更正为:***.4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二、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前后不一致以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100% 当投标单位家数 < ≤7家时,计算平均值;当投标单位家数≥7家时,去掉投标报价最高的1家,最低的1家,然后计算平均值。 偏差率=(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E1=0.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E2=0.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为准。 三、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名称不一致,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四、现将招标文件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4.3 (19)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这条删除。 五、现将招标文件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4.3 (20)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更正为:***的相关行为记录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011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15楼 联系人:*** 电话:****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