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看守所监区、监舍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看守所监区、监舍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293号3号楼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863-XM001
项目名称:***、监舍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80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看守所监区、监舍维修项目 | **3万元 | 1 | 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9:***:***,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6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供应商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报名登记备案并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