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001
本招标项目于****-**-**日08:***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人:***
建设规模:*****0万元 。(最终的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后建安费为准)
招标方式:***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主任专家)、李字平、林丰崇、曾凡坑、连延
评标办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06297
投标报价:****元;
大写:***
服务期限:***;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勘测定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文件;(3)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日至****-**-**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泽县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665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536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〇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