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碶股份经济合作社、 ******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石碶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万元 ,建设规模:********* 3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 ****** 7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7 ****** 6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7万元 。
2.3交货地点:***。交货期:***(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安装工期:***(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ningbo.****.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
5.2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品茗宁波投标工具 5.0.0.1”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品茗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品茗宁波投标工具 5.0.0.1”。软件联系人员:***(****710)、黄工(****006)。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限公司
代理机构:*********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座1003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何意琳、王政、丁哲杰、毛旭君
联系电话:***-****、****675
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