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状态:***
采购项目编号 | YY24SQ03-GZW0507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宁波第03次授权采购(物资类)A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 ****-**-** 16:***:*** |
开标(截标)时间 | ****-**-** 09:***:***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2楼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招标人 | 宁波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 ******限公司 ******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4楼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315000 | 联系人 | 朱晨凯 |
联系电话 | 0574-****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yyzbw ****** 163.com | 项目介绍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 | ||
购买招标文件 |
信息来源:***://sgccetp.****.cn/portal/#/doc/doci-bid/********_********_********
以下内容来自于附件,仅供参考。
浙江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宁波第03次授权采购(物资类)A
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GZW050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 ******限公司 及其下属产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 ******限公司 ,并委托宁波 ******限公司 ******分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关于永耀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报告生成时间从报名时间起至截标时间)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
a.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合同签订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时间范围内,发票开具时间需在业绩要求起始时间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
c.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并且须提供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chinatax.****.cn)查验的真实性截图。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日16:***(北京时间,下同),***交易平台信 ******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或“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交易平台信息运维支持电话:***-****转2。
4.4 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浙江云采购中心yongyao.****.com。本项目采用两个平台系统上传,缺一或报价上传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商务技术文件以《浙江云采购中心》为准。
5.1.1《电工交易专区》上传要求:
(1)上传时间:***。
(2)上传地点:《电工交易专区》。
(3)上传内容:***。
(4)上传格式:***,单个文件≤10M。
(5)上传流程:***。
(6)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加密提交100%”。
5.1.2《浙江云采购中心》上传要求:
(1)上传时间:***。
(2)上传地点:《浙江云采购中心》。
(3)上传内容:***、报价文件(包含具体清单明细)。
(4)上传格式:***,单个文件≤100M。
(5)上传流程:***
(6)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浙江云采购中心》服务器为标准。系统内项目状态显示是否为“已提交”。
提醒:***《浙江云采购中心》注册的厂家,请于报名成功后7日内完成网站注册,否则会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若注册不及时,自行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浙江云采购中心相关事宜联系电话:***-****(***采购平台首页查看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
6.2 开标地点:***(永耀大酒店)2楼开标大厅。
6.3 开标方式:***。直播平台:《浙江云采购中心》,届时将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网络直播开标仪式。未参与网络直播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交易平台信 ******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分标编号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YY24SQ03-GZW0507-01 | 宁波 ******限公司 | 蔡工 | ****759 |
YY24SQ03-GZW0507-02 | 宁波 ******限公司 | 徐工 | ****500 |
YY24SQ03-GZW0507-03 | 宁波 ******限公司 | 王工 | ****095 |
YY24SQ03-GZW0507-04 | 宁波 ******限公司 | 葛工 | ****881 |
YY24SQ03-GZW0507-05 | 宁波 ******限公司 | 孙工 | ****020 |
YY24SQ03-GZW0507-06 | 宁波 ******限公司 | 叶工 | ****221 |
YY24SQ03-GZW0507-07 | 宁波 ******限公司 | 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8 | 宁波 ******限公司 | 蔡工 | ****759 |
YY24SQ03-GZW0507-09 | 宁波 ******限公司 | 赵工 | ****613 |
YY24SQ03-GZW0507-10 | 宁波 ******限公司 | 赵工 | ****613 |
YY24SQ03-GZW0507-11 | 宁波 ******限公司 | 赵工 | ****613 |
YY24SQ03-GZW0507-12 | 宁波 ******限公司 | 赵工 | ****613 |
YY24SQ03-GZW0507-13 | 宁波 ******限公司 | 赵工 | ****613 |
YY24SQ03-GZW0507-14 | 宁波 ******限公司 | 杜工 | ****288 |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限公司 ******分公司
联系地址:***(永耀大酒店)
传 真:***-****
电子邮箱:********* 163.com
分标编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YY24SQ03-GZW0507-01 | 陆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2 | 陆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3 | 陆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4 | 陈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5 | 陈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6 | 陈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7 | 陈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8 | 陈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09 | 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10 | 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11 | 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12 | 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13 | 章工 | 0574-**** |
YY24SQ03-GZW0507-14 | 陈工 | 0574-**** |
10.特别须知
(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的寄出地址或人员相同;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收取中标通知书的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⑦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⑧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宁波 ******限公司 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2)《公告附件:***》中:***;若为是:*********限公司 运营的国网企购省管产业电商化采购三级专区(网址:***://esgcc.****.cn),中标供应商应向国网电商平台支付中标金额0.4%的电商平台服务费。
11.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2.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附件:《项目一览表》
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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