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机关、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鞍山市纪委机关、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日
一、合同编号:***-21 ****** 11-001-01
二、合同名称:***、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
三、项目编号:***-21 ****** 11
四、项目名称:***、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622
供应商(乙方):*********限公司
地址:***(鞍山人才园1号楼三层310-4房间)
联系方式:*******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硬覆盖区及道路:***、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停车场:***,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大厅、楼内、公共通道:***、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会议室、办公室:***、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蛛网;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设备、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楼梯及楼(电)梯间(厢):***,栏杆防滑条(缝)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楼梯缓步台、电梯厅地面干净有光泽。公共卫生间、清洁间:***,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有金属光泽;墙壁、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窗台、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无常流水;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履约要求:***:***、省、市的法律法规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3个月 2.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一或二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履约地点:***(鞍山境内)
七、验收日期:*******-**-**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