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雷家畈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次澄清与修改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请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后自行下载。
2、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农业农村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