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2003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4]04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4】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 ******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 ****** 39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万元 ,银行贷款:**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 ******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食仓储项目,建设规模为23000平方米,该项目按照天津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方案要求,是天津临港区域加强沿海码头和仓储物流设施布局的重要建设项目。拟建设单体容量1万吨的粮食筒仓20个,以及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总投**9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辽河中道以北地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食仓储项目设计,招标范围:***。项目占地南北长 498m,东西宽 7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0 座 1 万 t 筒仓、装卸工艺、 道路堆场、建筑土建以及配套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暖通、除尘、给排水、消防以及 环保措施等。中标单位须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协助发包人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根据专家 意见及规划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工作,配合完成规划申报工作及其他相关全部工作。**0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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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2)结构专 业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及结构专业 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 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 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 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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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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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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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理公司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及报名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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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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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邮政编码:***:***:***-****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号楼
邮政编码:***:***、王浩然 电话:****
传 真:***-****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 ******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tjftz.****.cn
受理单位地点:***
***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tj.****.cn/ztbts/index.jhtml
信息来源:***://tj.****.cn:***/jyxxzbgg/NHzSNhUaAIJJqwRGE3yGY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