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公字〔2024〕6号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许昌市建安区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许昌市建安区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日 12:***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真真 | ||
项目联系电话 | ****868 |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6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4-4 | |||||||||
2、采购项目名称:***目 | |||||||||
3、公告类型:***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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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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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标(终止)原因 | |||||||||
六标段: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该标段废标。 七标段: 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该标段废标。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94号令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7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8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868 |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fblb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