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湖潮乡芦官村通组路修复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湖潮乡芦官村通组路修复改造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贵州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以 黔贵安统发复[202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目监理2.2建设地点:***,涉及芦官村1个行政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其中改造均宽3m路面1条长598m,改造均宽4m路面1条长430m。道路过居民段铺设排污管50处;
2.4监理服务期:***;2.5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近6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投标的声明函。
(2)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承诺:***“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本次采购事中、事后发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日09:*******-**-**日17:***。
4.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限公司 (地址:***0栋1单元3层3号,联系电话:***-****)。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资料(加盖公章)。
4.4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限公司 (地址:***0栋1单元15层01号,联系电话:***-****)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贵***服务平台(guizhou.****.cn)、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axq.****.cn/home.html)、贵州 ******限公司 官方网站(https://www.****.cn/)、贵州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7.其他:***
招标人:*** | 代理机构:*********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0栋1单元3层3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冯路、罗叶 |
电话:***-****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