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工程/装修工程,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日 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5:***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678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易沛楠 ****6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德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678 |
项目概况
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716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6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工程(邓店道路),长约500米,改造面积 2973 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门前破除原硬化工程;邓店村六组路面混凝土硬化,长约210米,宽度3米;吉河社区街道综合整治工程(邓店广场)面积 570 平方米,主要为土方回填及转运工程、乔木种植工程。
2.吉河社区街道整治工程(雁岭街),长1215米,宽30米。改造内容为道路车行道改造刷黑、人行道铺装、道路雨污水改造等。
3.吉河社区十组十一组道路改造总面积3095平方米。
4.吉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改造38米x8.7米,地上3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 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678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