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限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 ******限公司 等2户资产包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 ******限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拟对威 ******限公司 等2户资产包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日(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该标的资产总债权金额24,539,348.18元,其中:***,369,815.74元,利息5,169,532.44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威 ******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债权转让基准日****-**-**日,债务人威 ******限公司 结欠债权金额人民币11,338,779.15元,其中:***,920,965.74元、利息1,417,813.41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债务人威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石狮市玉浦工业区,**8万元 ,股东为威兰西 ******限公司 **8万元 ,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连升,主营业务为服装、鞋子等生产及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2018年经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户进入破产清算,指定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债务人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法院已裁定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石 ******限公司 、 ******限公司 、谢景生、谢秀配、陈连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保证人石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宫顶南39号,**0万元 港币,股东 ******限公司 **0万元 港元,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谢景志,主营业务为陶瓷、树脂、蜡烛、石膏等艺术品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厂房已被其他债权人变卖处置完毕,自身已停止经营,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债务人原经营场所仍挂牌“信德集团”,经了解原企业已停止经营。
2、保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石狮市振兴路51号(振狮大酒店十一楼),**0万元 , ******限公司 **0万元 ,占比40%;股**0万元 ,占比20%;股**8万元 ,占比16%;**4万元 ,占比8%,法定代表人为林振忠,实际控制人为田启明,主营业务为担保服务,所属行业为服务业。已无经营。该保证人已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现场调查原注册场地已用于其他商业经营。
3、保证人谢景生,男,身份证号码:********50;配偶谢秀配,女,身份证号码:***********66,家庭住址:***。均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
4、陈连升,男性,澳门行政区居民,港澳证件号码:****(9),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01,内地住址福建省石狮市玉浦工业区威 ******限公司 ,该担保人涉刑已被判刑。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
(四)诉讼情况
2018年原债权人向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被法院裁定终本执行。
二、石 ******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债权转让基准日****-**-**日,债务人石 ******限公司 结欠债权金额人民币13,200,569.03元,其中:***,448,850元、利息3,751,719.03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石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宫顶南39号,**0万元 港币,股东 ******限公司 **0万元 港元,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谢景志,主营业务为陶瓷、树脂、蜡烛、石膏等艺术品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厂房已被其他债权人变卖处置完毕,自身已停止经营,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现场走访发现债务人原经营场所仍挂牌“信德集团”。债务人原经营场所仍挂牌“信德集团”,经了解原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 ******限公司 、蔡东升、彭加玲、谢景生、谢秀配、 ******限公司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保证人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石狮市二号工业区恒兴大厦,**0万元 ,股**0万元 ,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连升,主营业务服装、羊毛衣、针织布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已停止经营。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保证人原经营场所已更名“八号人全球数字产业园”,经了解,保证人早已停止营业,原办公楼(恒兴大厦)已被拍卖处置。
2、保 ******限公司 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石狮市振兴路51号(振狮大酒店十一楼),**0万元 , ******限公司 **0万元 ,占比40%;股**0万元 ,占比20%;股**8万元 ,占比16%;**4万元 ,占比8%,法定代表人为林振忠,实际控制人为田启明,主营业务为担保服务,所属行业为服务业。已无经营。该保证人已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现场调查原注册场地已用于其他商业经营。
3、保证人蔡东升,男,身份证号码:********58;配偶彭加玲,女,身份证号码:********28,家庭住址:***。均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
4、谢景生,男,身份证号码:********50;配偶谢秀配,女,身份证号码:***********66,家庭住址:***。均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
(五)诉讼情况
2019年原债权人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被法院裁定终本执行。
三、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
资产处置方式为2户债权组包公开转让处置。预计将于2024年5月-2024年6月在阿里、京东等大型网络平台实施公开转让处置,具体请关注我司官网(http://www.****.com)公告。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理公司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 ******理公司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标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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