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日——****-**-**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平都社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生产生活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6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830 | |||||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 ******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
拟 中标人 | ******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89 ****** 00 | ||||
工商注册号 | ****MA5YN3NK03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600 | ||||
招标人:***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实意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的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