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民政局数据共享中心综合平台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限公司 为“绍兴市民政局数据共享中心综合平台”的开发商,对全省民政业务及系统非常熟悉,具备丰富的建设、开发经验。如果由其他软件供应商来维护该系统,其他供应商对民政相关业务不了解,有可能造成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出错等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的持续性及服务的一致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保证项目顺利延续,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向杭州 ******限公司 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06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
地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