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国标门牌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 ******限公司 受 ******限公司 委托就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国标门牌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采202444-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内容 |
1 | 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国标门牌制作及安装 | 1 | 批 | 10.2540 | 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国标门牌制作、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包括长余辉幢牌、长余辉单元牌、长余辉门牌、 长余辉户室牌、长余辉楼层牌,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条件:/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1. 公告期限:***。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17:***,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7@qq.com,务必备注出单位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七、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城市 ******限公司 2楼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215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日9时30分在平湖市城市 ******限公司 2楼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215室) 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点:***(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项目联系人:***:***-**** 传真:***-****
质疑联系人:***:***-**** 传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