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2024年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饶阳县2024年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饶阳县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饶阳县 | 公告时间 | ****-**-**日 12:***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8-**** | ||
采购单位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饶阳县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路289号西康村综合楼1单元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原文中规定“8.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 1 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须提供原厂家配件、耗材采购协议清单并加盖公章扫描件,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修改为:“8.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 1 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2、原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合楼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附件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