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项目

河南 2024-04-17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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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项目

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2024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采购平台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需***采购平台***采购平台品种。

二、遴选品种

1.乙型肝炎疫苗

2.人用狂犬病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6.流行性感冒疫苗

7.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8.水痘减毒活疫苗

9.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0.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2.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14.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15.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6.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1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8.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19.吸附破伤风疫苗

20.带状孢疹疫苗

21.重组戊型肝炎疫苗

2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23.出血热灭活疫苗

24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25.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26.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参照非免疫规划疫苗执行)

三、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向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材料。

2.清丰县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属实或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在县纪检组监督下,由清丰县疾控中心疫苗采购领导小组抽取疫苗遴选专家,组成本次遴选专家组投票确定入选疫苗企业。

四、参加遴选产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见附件1)

2.生产企业简介;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

4.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6.申报产品的GMP证书;

7.申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8.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 ******的公司 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对本次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1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日前将企业产品材料送达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39。

2.遴选结果在清丰疾控公众号公布。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

普通附件:

附件1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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