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872 二、合同名称:***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624 四、项目名称:***、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193
供应商(乙方):*********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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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计算机 | 1(项) | ¥7,599.00 | ¥7,599.00 |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须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CPU:≥8核,最高主频≥3.13GHz2、液晶屏:***,分辨率≥2K,屏占比≥90%。3、内存:≥8GB LPDDR5 4、硬盘:≥256G SSD USF3.15、显卡:***、标准接口:≤ 指纹电源键 3.5mm 耳机接口 ≤ USB-C 接口 x1(支持传输数据和充电) ≤HDMI 标准接口 x1(接口规格 HDM1.4b) ≤迷你 RJ45 接口 x1 ≤ USB-A 接口 x2(USB 3.2 Gen1,最大输出 5V/2A)7、摄像头:***;8、电池:≥56瓦时长寿命锂聚合物电池,支持快速充电技术。9、适配器:***-C充电器,支持手机充电;10.质量保证:***,以上所有配置出厂前完成,一机一号;不接受拆装机;11、服务:***;提供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服务。 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
合同金额:***,599.00元,大写(人民币):***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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