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隅路(华裕路-华夏路)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采购公告
东隅路(华裕路-华夏路)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东隅路(华裕路-华夏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新湖、光明街道交界处,全长332米,红线宽15米,为设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交通疏解及水土保持等。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按现行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要求开展东隅路(华裕路-华夏路)市政工程项目勘察外业见证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外业见证成果资料,并对其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负责。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 15:*******-**-** 18:***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 05 元 | ||||
7 | 结算方式: | 根据《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深光建土〔2016〕175号)文件要求,参照《重庆市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收费成本价格表(2013年)》计算。最终结算时勘察见证费的计算基准应以发改部门作出的本项目总概算批复中的勘察费额计取,**8万元 ,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勘察单位除外)。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 szgm.****.cn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611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