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二次发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拾万元 (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二次发布) 服务范围:***(无害化)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渗滤液自行负责抽吸、装卸、外运、水处理、残渣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位于冶山镇长兴社区草洲村)约有存量渗滤液2万吨,新产生渗滤液年约1万吨需要处理,本轮实施年限3年,年处理量约1.66万吨,总工程量约5万吨。本次采用异地处理方式(必须将渗滤液运输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场),发挥协同处置效应。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其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法律条文等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广玉、朱献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242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或安徽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中学对面)或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3楼,联系电话:***-****或0550-****。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chuzhou.****.cn/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拾万元 (小写:****.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长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红燕
电 话:***-****、0550-****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状态:***提交时间:*******-**-** 15:***:***提交用时:*** 服务系统办理状态:***办理时间:*******-**-** 16:***:***办理用时:***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附件:***二次报价单.pdf
中标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