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第1次)]东安路新建工程
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对提问作如下答复:***,业绩部分:“3.3☑自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0万元 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新建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该工程须含桥梁)。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表)。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问:***,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因各个地区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格式不一致,我司项目位于温州地区,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市政类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格式为《市政园林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是否有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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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001]东安路新建工程.YC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