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项目预公示
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2016】4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8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2万元 ,建设规模:***,北至泗门泵站下游引河(陶家路江二期整治工程上游起点),长约5.137公里,河底高程为-1.87米,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南起汝湖路,北至沽塘新桥)景观部分一期,用地面积约24950㎡,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全线栏杆安装、景观电气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3施工总工期:***。
2.4质量要求:***、浙江省、宁波市、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
(一)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3年10月、11月,2024年1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975
电子邮件:/
附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余姚市陶家路江三期整治工程V标段(景观部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信息来源:***://ningbo.****.cn:***/website/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