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35地块)、(D-22地块)、(D-26地块)周边房屋现状调查及监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35地块)、(D-22地块)、(D-26地块)周边房屋现状调查及监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35地块)、(D-22地块)、(D-26地块)周边房屋现状调查及监测项目招标,于****-**-**日0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847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总评得分:***.85
项目负责人:***:***/S****8
项目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叶有年、周华、陈成锋、陈曦
六、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日至****-**-**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地址:***
电话:***-****
七、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限公司
二O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