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日 19:***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艾莉、潘施 | ||
项目联系电话 | ****/****247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47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附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更正为:****-**-** 1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更正为:****-**-** 1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环球广场A区32层08单元开标室,更正为:***州市城市规划***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序号 | 类型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65 | 系统集成与培训:***:《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 |
注:
附件:《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款“项目总体要求:“(1)工期要求:***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验收标准等资料。”
更正为:
“(1)工期要求:***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1)款“项目总体要求:“(11)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以保障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甲等评审。”
更正为:
“(11)投标人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以保障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甲等评审、确保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信息集成平台、影像管理系统、检验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医院门户(公众号、生活号、小程序)、信息门户按要求通过三级等保,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通过二级等保。”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其他事项 2、其他:”的内容增加: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技术项(F2×A2)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章节,未标注“★”、“▲”的条目,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址:***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施
电话:****/****247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